梅州将打造首批“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掌上梅州讯 近日,梅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首批推荐工作的将打教育基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在我市遴选命名首批“梅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梅州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造首州市中九游并就推荐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批梅推动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生
《通知》对推荐条件作了详细说明,研学明确指出在梅州市域范围内,实践凡符合《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梅州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推荐标准》的将打教育基营项目单位,均可申报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造首州市中其中,批梅基地主要是学生各地各行业现有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研学九游优质资源单位;研学营地必须是教育系统所属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单位。实践
在基地推荐方面,梅州《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选择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报,也可按照行业归属,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可依据申报标准推荐3-5个基地,各市直学校有条件可推荐1个基地;各行业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也可申报参选。2017年、2018年已入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单位或获得粤北华南教育历史及弘扬“左联”文化的研学基地(优先考虑),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市级基地,不占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名额。
《通知》也对营地推荐作具体要求,要求各县(市、区)遴选区域内基础较好的符合推荐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综合实践基地等单位,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重点推荐现已命名的市级基地、营地。每个县(市、区)限推荐营地1-2个,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级基地和营地。同时,《通知》强调审核命名将统筹考虑地域、资源、类别、需求等条件进行实地核查确定。
此外,各县(市、区)须在2020年9月20日前提交报送纸质档资料和电子版材料。
查看附件阅读通知全文,内含梅州市中小学生研究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标准、推荐说明、自评表、申报表和申报书。
本报记者:林婉萍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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